国务院安委会督导检查:设计单位为矿山违规行为打掩护
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矿企曝隐患
一地下矿山的主要通道异常狭窄人员通行困难,阻碍了紧急情况下的逃生与救援;一家名义上仍在基建的石灰岩矿山,在没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下便大量开采,其背后还有设计单位为违法违规行为打掩护......
日前,南都记者随国务院安委会重点督导检查组第二组前往广东省梅州市及下辖梅县区和平远县,对该地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经督导组对5家非煤矿山实地检查,35条安全隐患浮出水面,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地方仍要继续加强监管执法与整顿关闭力度。
矿山“动脉梗阻”,斜井人车无设计保障
7月6日上午,督导组前往梅州市金雁铜业公司(以下简称玉水硫铜矿)检查安全生产情况。记者从多方了解到,该矿山条件属梅州市“较好”,而就是这所谓的较好,让督导组在检查过后仍心有余悸。
督导组一行首先要从该矿山主斜井前往地下,众人发现这一本应保障正常行走的主要通道十分低矮,行人只能弯腰前进。
走过几米低矮的入口,是供人员、物料运输装置运行的斜井,据了解,该矿1985年建矿,斜井沿用至今,该斜井断面宽高仅为2.2m×2.6m,并不符合现有国家相关要求。
记者实地发现,本身不大的斜井里,人车(即运人车辆)占据了绝大空间,为登上人车,记者需要挤入车辆与斜井间的狭窄空隙。“这就好比人的动脉梗阻,一旦发生问题就将是大事故。”督导组领队、国家矿山安监局副局长裴文田表示,在如此狭小的斜井内,一旦发生跑车事故人员难以逃生,也为后续的救援工作增添了困难。
在该斜井中使用人车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督导组发现,该企业2012年的设计变更中,主斜井只能用于提升物料。
当人车到达终点刹车时,记者能在车上感到车辆明显的前后颤动。督导组专家李富伟解释,这是由于制动系统设置不合理,刹车速度过大,导致牵引人车的钢丝绳和连接装置承受了过大的惯性冲击力,容易引发跑车事故。
所谓“跑车事故”,是指斜井中的车辆由于钢丝绳或连接装置断裂,受自重力作用冲入井下的情况。比如在2012年9月,甘肃省白银市一家煤矿就曾因牵引人车的钢丝绳断裂发生跑车事故,造成20人死亡14人受伤。
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人车缺少相关设计,但企业已经过多次实地测验与日常检查确保安全。“依照法律法规,矿山建设必须按照设计来。”裴文田表示,企业方的说法显然是立不住脚的。除上述问题,督导组发现该矿企人车还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据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已要求玉水硫铜矿停产整顿。
基建矿山以采代建,矿企防水不力无专业队伍
6日下午,督导组的检查对象是“梅州市梅县区雁洋矿业有限公司对坑石灰岩矿”(以下简称对坑石灰岩矿),这是一家基建矿山,仍处在基础建设阶段,并未投入生产。
督导组在该矿井下发现了多处开采痕迹,从这些痕迹看开采量并不小。
“你们采没采矿?”
“到底采没采矿?”
铁证如山,该矿企矿长面对裴文田的连续发问沉默许久,最终承认了企业“以采代建”的事实。
据了解,完成基建工程是一家矿企投入生产的必要前提,该矿山“以采代建”,是为节省安全投入、盲目追求短期利益的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也属重大隐患。
督导组还发现一些地下矿存在防水不力的重大隐患。在平远县的茅坪石灰岩矿下,督导组发现多处溶洞,溶洞是水与石灰岩发生化学反应的产物,因此洞内常有积水。在该矿山中,水随处可见,记者在行走过程中常需蹚过些许积水。
据了解,茅坪石灰岩矿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督导组专家张洪海向记者介绍,该矿山水文地质条件相对复杂,地下涌水量较大,很可能会发生透水事故。
近期便有透水事故带来的惨痛教训。6月10日,山西代县一家铁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造成13名矿工遇难。预防相关事故,需要矿企对于防水治水工作有足够重视,慎之又谨。
但是督导组发现,该矿企未按要求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矿山的防水工作缺乏保障。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的矿井没有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据了解,玉水硫铜矿存在同样问题。
设计单位为矿企违规行为打掩护,安全把关失守
玉水硫铜矿、对坑石灰岩矿两家矿企的设计单位均为“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督导组发现,该设计院是矿企违法违规的“幕后帮手”。
据了解,工程设计是矿山施工、生产的必要指导,是安全生产的源头保障。督导组经调查核实,该设计单位在承揽设计任务后,完全按照矿企要求,将矿企违法违规开采形成的现状变成了设计,通过设计实际上在帮助企业掩盖违法违规行为。
以对坑石灰岩矿为例,督导组通过其地下工程的痕迹判断,该矿山已至少施工一年时间,而矿山设计资料上标注的时间距今不到10个月,也就说该矿企在没有设计的前提下擅自施工,相关设计是后补的。
督导组专家张洪海表示,如此一来设计完全丧失了应有功能,沦为矿企应对检查、隐瞒其私自施工开采的工具。记者了解到,该设计单位的行径受利益驱使,若不依从矿企要求,设计院无法拿到设计费用。
除此之外,督导组发现一家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报告严重不负责任。玉水硫铜矿部分采矿工艺与相关规定严重不符,而“梅州市梅正矿山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结论,居然为符合。
2018年,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即由企业自行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依据规范设计论证安全设施设计,自主把关。梅州市细化落实了此方案。
国务院层面曾强调,凡涉及安全生产等领域和事项,监管部门要实行全覆盖严格监管,切实把好每一道关口,确保质量和安全。因此地方监管部门的放权做法是否合适有待商榷。
企业自主把关带来的弊端,就是上文提到的“事后设计”“虚假评价”等乱象,与此同时地方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督导组发现,梅州市梅县区近2年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档案进行抽查检查共39家次,从未查出1条关于安全设施设计的问题;平远县2020年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情况抽查3家,2021年仅抽查1家,指出的均是“无相关表格内容”“许可结果无公示”“审查批复文件无盖章”等形式要件问题。
加强执法关停整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任重道远
总体来看,近年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广东已连续2年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保持个位数,2021年还未发生非煤矿山事故。
督导组表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对非煤矿山安全形势过于乐观,安全生产监管需要保持定力,持之以恒地走下去。
从本次督导检查结果来看,广东非煤矿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在7月6日至8日3天时间里,督导组共抽查了梅州市及下辖县区的5座非煤矿山,共发现隐患35条,其中重大隐患11条。督导组表示这些重大隐患暴露出了一些矿企依法办矿意识不强、重利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问题。
裴文田告诉记者,这需要地方政府在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治标、治本两手抓。他表示,治标需强化执法力度,针对违法违规矿企,地方部门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安全生产法等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格执法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小、乱、差”则是制约非煤矿山安全根本原因。记者了解到,梅州市167家非煤矿山中,小型矿山占比达99%。矿山规模普遍较小,且大部分矿山分布经济条件较差地区,小型矿山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通过减少投入、牺牲安全来获得收益的问题普遍。对坑石灰岩矿就是一个因规模“小”,而安全投入不足、投入意愿不强,因而生产系统因陋就简,以追求经济效益的典型案例。
裴文田表示,这需要地方按照“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的原则,加强非煤矿山的整顿关闭力度。
来源:南方都市报 见习记者 王森